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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务局
关于在全市商贸行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措施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1月26日起,由西安市商务局牵头,成立7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检查组,在全市商贸行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措施检查督导,每日对各区县(开发区)商贸行业进行巡回检查。并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各辖区检查组,负责配合市级检查组对辖区商贸行业进行检查,督导整改落实,同时自主开展辖区商贸行业督导检查。 一是全市酒店、餐饮、旅馆、民宿等建议暂停营业,确需营业的,必须在各区县(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进行备案,提供入住、就餐人员信息。 二是全市酒店、餐饮、旅馆、民宿严禁接待来自疫区人员,如有疫区人员入住、就餐,必须立即报告各区县(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协调入住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定酒店。 三是建议与疫情防控和保障基本民生无关的商贸企业暂停营业,如需正常营业的商贸企业必须到各区县(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备案,严格落实检查防疫措施,特别是必须要对进入商贸企业的每一名消费者测量体温,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各区县(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西安市商务局局长吕恒军强调,市级检查组要坚持一线工作原则,落实现场督导,每天对负责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并向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办公室书面报告检查情况。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立即开展检查,及时督导检查问题整改,确保检查无死角,检查有实效。 西安市商务局
2020年1月27日 |